從知名女演員被AI合成肖像進行虛假直播,到男明星被AI技術生成音視頻與中老年女性“談戀愛”,再到一些電商平臺商家利用AI生產虛假測評、以評價方式推薦商品……近年來,AI技術的不斷成熟和廣泛應用,給人們的工作、生活帶來諸多便利,但與此同時,AI技術的深度偽造侵權行為,令人真假難辨,更令人感到不安。
AI技術在某些領域趨于濫用,危害顯而易見。在短視頻平臺和直播平臺的商業帶貨行為中,AI技術偽造明星聲音和肖像進行“代言”,損害他人肖像權、名譽權和聲音權等合法權益,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還侵蝕著直播電商經濟的誠信基石。當一再受騙的人們對AI生成內容的信任度持續下跌,最終可能會反噬別有用心的商家和監管無力的平臺,進而演變為沒有贏家的零和博弈。
規范AI技術合理應用,令其發揮正向作用和價值,是各界的共識。為此,近年來從監管部門、產業一線,到學界、消費者,都在研究其運行機制、底層邏輯和應用邊界,為的正是探尋有效的、有針對性的規范舉措。
比如,修訂網絡安全法,首次將AI安全納入法律框架,要求企業進行“風險監測評估”和“安全監管”,強化數據分類保護。又如,今年9月1日正式實施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要求對AI生成內容進行標識、保護用戶信息,并防止未成年人沉迷。此外,部分平臺已公示算法規則,推動算法透明化和公眾監督,也是有益嘗試,等等。
法律法規和相應的規范舉措雖然已經“在路上”,但現實仍不容樂觀。比如前述要求AI內容進行標識的新規已實施兩個月,但部分短視頻、直播間運營者并未落實,仍有許多AI內容未亮明身份。這說明,在流量和利益面前,“自覺”被拋之腦后。加之AI生成內容效率高、成本低、難辨識,這是AI生成內容被濫用的首要原因。
因此,我們必須要強化監管手段和細化平臺規則,對AI生成技術應用領域中的各類概念、責任劃分、技術適用范圍等進一步厘清。更重要的是,要在治理理念上不斷升級。未來,要用更多互聯網思維治理互聯網問題。比如,以技術對抗AI深度偽造侵權現象,植入隱性水印與溯源元數據、模型指紋等,實現對AI生成內容的“可見、可檢、可追”等。
技術的價值體現在服務于人。期待立法、監管等部門在規范AI技術應用發展中的探索和求解步伐再大一些、快一些,為AI應用劃定紅線,不斷為用戶提供更多獲得感和便捷性,用“加法”實現乘數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