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 趙文君
市場監管總局11月14日發布《電子商務平臺協助查處商標侵權案件規定(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電子商務領域打擊商標侵權有哪些難點問題?征求意見稿對平臺協助查處商標侵權提出了明確要求,這將發揮什么作用?
電商領域商標侵權是指在電子商務平臺或平臺內經營者未經授權使用他人注冊商標或近似商標等違法行為。侵權網店常有登記地址不實、經營者失聯等現象,導致維權困難,被稱為“幽靈網店”。
據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在執法中發現“幽靈網店”問題突出。網店經營者“找不到人”,便無法取得聯系,無法進行有效執法。如查處拼多多、淘寶、快手、京東等平臺上涉嫌侵犯“胖東來”注冊商標專用權的14家網店,發現10家不在公示地址經營,其中8家無法找到。
為解決治理電商領域商標侵權的難點和堵點,征求意見稿提出一系列有針對性的舉措。
如征求意見稿提出,市場監管部門根據舉報認為有初步證據能夠證明該網店侵權,可以向平臺發出涉嫌商標侵權違法線索通報函,同時提供相關證據。平臺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市場監管部門書面反饋所采取的措施。
中國政法大學涉外法治研究院副教授張南介紹,按照商標法、電子商務法有關規定,平臺明知網店售假仍然提供服務,可能構成商標侵權的幫助侵權。一旦市場監管部門把證據提交給平臺,而平臺如果沒有調查或者發現有問題但并未采取措施,將可能被追究其幫助侵權的責任。
又如征求意見稿提出,對于當事網店經營者地址信息不實,無法取得聯系的,市場監管部門應當通知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對當事商鋪和商品信息置頂位置進行顯著標記,并通知當事網店經營者如實提供相關信息和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
張南介紹,這包括兩項核心舉措。一是平臺要通知網店如實提供信息并主動聯系市場監管部門接受調查。二是如果網店不接受調查,平臺要對該網店進行顯著標記,如“經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該經營者地址信息不實”,提醒消費者審慎購買。
當前,有些平臺直播間在直播中虛化商標,但主播在宣傳商品時往往用知名品牌雷同的產品功效和性能進行誘導購買,這屬于商標侵權行為嗎?
張南表示,是否構成商標侵權取決于具體情形。如在直播間里的商標雖然虛化了,但是消費者仍然能看出其商標確實和其他注冊商標近似,則可能構成商標侵權。但如果虛化后消費者完全看不到商標信息,或者實際買到商品后看不出商標近似,那可能不構成商標侵權,但有可能構成其他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