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國人民銀行表示,正在研究實施一次性的個人信用救濟政策,對于疫情以來違約在一定金額以下且已歸還貸款的個人違約信息,將在征信系統中不予展示。這項政策有望在明年初執行。
個人信用報告,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個人征信,已經成為一張“經濟身份證”。無論是申請房貸還是車貸,個人征信影響著能否順利獲得貸款,也影響其獲取貸款的成本。過去幾年,受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影響,一些個人發生了債務逾期,雖然事后全額償還,但不良信用記錄仍持續影響其正常的經濟生活。根據《征信業管理條例》,在征信系統中,違約記錄的存續期為5年。這意味著,個人信用報告上一旦留下逾期記錄,還清欠款后記錄仍將留存5年。
個人信用救濟政策有望破解這一困境,并向金融消費者傳遞一個明確信號:只要積極歸還逾期債務,個人信用有被修復的可能。
政策的出臺,不僅能夠激勵個人主動償還欠款,處理歷史遺留的信用問題,更有助于激發消費潛力和創業活力。當信用修復人員重新獲得信貸資格,他們的經濟生活也將按下“重啟鍵”,能產生拉動內需、促進經濟良性循環等積極作用。
對銀行來說,借款人積極修復信用、歸還逾期債務,有助于銀行收回逾期貸款,改善資產質量。金融機構將已經修復信用的“前失信人”重新納入服務范圍,有望擴大有成長潛力的客戶群體。
不過,一次性的個人信用救濟政策并非“征信洗白”,主要是為救濟非惡意失信的群體。其特點是“一次性”,且必須滿足“一定金額以下且已歸還貸款”等條件。因此,政策執行必須精細,既要減輕受征信約束影響者的經濟負擔,也要防止有人趁機進行“投機性”失信。對個人來說,仍須理性借貸、誠實守信,守護好自己的“經濟身份證”。(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陳果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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