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黨和國家事業全局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新時代新征程“三農”工作的總抓手。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有力有效推進鄉村全面振興,以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更好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也對此作出重要部署,強調“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鄉村振興,重在全面,是一項兼顧當前與長遠的系統工程。在中國式現代化的新征程上,我們必須學深悟透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進一步全面深化農業農村改革,做好鄉村全面振興這篇大文章。
第一,增強糧食和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國家糧食安全,始終把解決好十幾億人口的吃飯問題作為治國理政的頭等大事。2024年,我國糧食產量首次突破1.4萬億斤,人均糧食占有量達500公斤,高于國際公認的400公斤糧食安全線,做到谷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面對復雜多變的國際形勢、耕地淡水等資源約束趨緊以及國內糧食需求持續增長等多重挑戰,要始終做好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的穩產保供工作。
著力抓好種子和耕地兩個要害。搶抓戰略機遇,完善產學研協同機制,推動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有機結合,促進育種成果及時轉化與推廣應用。健全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制度體系。在保證耕地數量方面,嚴格管控耕地占用,落實好耕地占補平衡,確保耕地總量不減少,堅決守住耕地紅線;在提高耕地質量方面,加強耕地保護監測,推動土壤改良和退化耕地治理,提升耕地地力;在維護耕地生態方面,有效控制農業面源污染,推動農業生產方式綠色轉型,提高農業生物多樣性。
著力強化農業科技和裝備支撐。加大先進農機裝備研發推廣力度,積極發展智慧農業,提升機械化水平,降低農業生產對勞動力的依賴。同時,強化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在農產品分選、物流運輸和質量溯源等環節的應用。
著力提升種糧積極性。一方面,完善農產品價格穩定機制,強化農業保險風險保障功能,防止“谷賤傷農”;另一方面,調動糧食主產區種糧積極性,建立糧食產銷區省際橫向利益補償機制,加強對產糧大縣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夯實糧食安全責任體系。
第二,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和綜合競爭力。從國內三次產業來看,2024年我國第一產業從業人數占全社會就業人數比重為22.2%,而第一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僅為6.8%,第一產業的比較勞動生產率明顯低于非農產業。從全球來看,我國農業勞動生產率與全球主要農業強國相比仍存在提升空間。為此,還應持續深化改革,充分挖潛。
深化農業經營體系改革。適度規模經營是促進農業現代化發展的必由之路。在這一過程中,需推動土地適度規模經營,進一步提高土地流轉率。注意防止土地租金過快上漲影響種糧經營主體生產經營,建立健全土地租金形成與調整機制,切實保障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持續支持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進一步完善覆蓋耕、種、管、收全環節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深化農業產業體系改革。大力發展現代農業,圍繞種植養殖、加工流通、品牌營銷和銷售服務等全鏈條,延長農業產業鏈,提升農產品價值鏈,推動從以初級農產品銷售為主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轉變。積極培育農業新產業、新模式和新業態,創新發展農業服務業,增強農業產業韌性。
深化農業生產體系改革。提高農業機械化,優化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加大對地方特色農機具的研發和推廣支持,精準研發適配不同地區和不同作物的農業機械;推動農業綠色化發展,提高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的利用效率,促進種養循環和生態農業發展,從全生命周期視角降低農業污染;大力推進農業數字化,發展數字農業和精準農業,加強農業生產全過程監測與智慧生產,以數字技術賦能農業高質量發展。
第三,在城鄉融合發展中推動鄉村全面振興。當前,我國城鄉發展不平衡問題依然突出,二元經濟結構特征仍然明顯。從發展規律看,我國已經跨過劉易斯第一拐點,但要實現二元經濟向一元經濟的轉型、推動城鄉真正融合,仍有待新的發展。還要認識到,我國具有特殊的國情農情,區域廣、地區發展差異大,這一特征在一定時期內將客觀存在。為保障糧食安全,我國農業部門仍需維持一定規模的勞動力。因此,在推進城鄉融合發展過程中,既要遵循發達國家城鎮化進程中的共性規律,也要充分重視我國國情的特殊性與復雜性。
堅持以人為本。推動城鄉要素雙向流動,不斷縮小城鄉區域間的發展差距,實現協調均衡發展,統籌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以產聚人、以人興業、以城帶鄉,不斷增強城鄉融合發展的內生動力。
堅持提升公共服務水平。順應人口流動和變化趨勢,加強人口流入地的公共服務供給,提高人口承載能力,統籌完善城鄉低保、社會救助等制度,優化農村教育、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配置方式。
堅持完善基礎設施。推動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地區延伸,優化基礎設施建設布局。對人口流出較多的地區,要科學評估建設需求,避免重復建設和低效投入。
第四,針對重點群體和地區建立常態化幫扶制度。為堅決守牢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底線,黨中央明確提出,完善覆蓋農村人口的常態化防止返貧致貧機制,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分層分類幫扶制度。當前,防止返貧幫扶政策與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政策的銜接機制還不夠完善,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機制尚不健全,欠發達地區常態化幫扶措施仍有待優化,需進一步加強這些方面的工作。
推動監測體系整合協同。實現防止返貧動態監測與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的整合并軌,做到數據共享、標準對接、認定流程統一和幫扶協同,實現部門間資源和信息互聯互通,強化監測預警功能,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
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機制。充分發揮相關部門的各自優勢,實現兜底式幫扶和開發式幫扶有機結合。系統評估防止返貧幫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幫扶政策,推動超常規舉措平穩退出,優化開發式幫扶舉措,實現幫扶政策體系的融合、調整和優化,推動分層分類幫扶。
完善欠發達地區常態化幫扶機制。科學合理確定欠發達地區劃分標準和動態調整機制,在財政轉移支付、人才引入、稅收優惠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優化調整對口幫扶與定點幫扶機制,推動資源向欠發達地區流動,不斷培育其內生發展動力。
第五,優化鄉村全面振興的要素配置。堅持系統觀念,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世界觀和方法論的重要內容,也是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必須堅持的科學方法論。要樹立整體思維,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關鍵要素有序向鄉村集聚,以要素整合帶動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五個振興”協同推進,不斷增強鄉村發展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
提高財政資金利用效率。堅持精準投入、突出重點,將有限資金用到最需要、最緊迫的環節,強化資金使用與監督,做好資金使用的科學謀劃,確保財政資源高效落地。
加強土地要素保障。對鄉村全面振興的重點項目和民生工程強化用地指標保障。積極盤活農村地區閑置建設用地,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健全產權確認、登記、流轉與監管機制,釋放土地要素活力。
大力培養鄉村人才。鄉村全面振興離不開人。既要做好育才,加大對農村本土實用人才、經營主體帶頭人的支持力度;又要做好引才,完善引才聚才機制,強化服務保障,推動科技、教育、醫療等領域人才向鄉村流動,為鄉村全面振興提供堅實人才支撐。
沒有鄉村的振興,就沒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站上新起點,我們要科學準確把握鄉村全面振興的內涵、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和政策舉措,進一步凝聚思想共識、匯聚磅礴力量,共同投身于鄉村全面振興的偉大實踐,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貢獻智慧和力量。
(作者馬建堂 系十四屆全國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黨組書記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