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提出,推進文旅深度融合,大力發展文化旅游業,以文化賦能經濟社會發展。文化旅游業作為關聯度強、帶動作用大的綜合性產業,將其培育成為支柱產業,是我國扎實推進文化強國和旅游強國建設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對于“十五五”時期促進經濟結構優化升級、大力提振消費、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義。
一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始終高度重視文化和旅游工作,以推動文旅融合為抓手,有效激發了文旅產業活力。數據顯示,2024年我國文化產業實現營業收入191423億元,國內游客出游總花費5.75萬億元,比上年分別增長7.1%和17.1%,文旅產業成為國民經濟中頗具活力的板塊。同時,這一產業的蓬勃發展也直接帶動餐飲、住宿、交通、商貿等相關行業發展,成為各地區域經濟發展的新引擎。例如,福建泉州以非遺“簪花圍”火爆出圈,直接拉動旅游收入增長,還吸納旅拍、花藝、美妝等行業就業,打造“簪花+旅拍+海鮮”多業態融合的“文旅網紅地”。文化旅游業的火熱,不僅豐富了人民的文化生活,也擴大了內需、促進了就業,成為拉動經濟發展、增進民生福祉的重要力量。
同樣不容忽視的是,與世界上其他的文旅強國相比,我國文化旅游業不論是總體規模還是在國民生產總值中的占比,都存在一定差距。統計數據顯示,美國版權產業與旅游業在國民生產總值中的占比2019年就分別達到11.99%和10.1%。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旅游及相關產業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直到2023年才分別為4.59%和4.24%。在我國的文化旅游業發展過程中,仍存在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有待健全、融合深度有待拓展、融合路徑有待優化等問題。
實際上,大力發展文化旅游業,不是文化和旅游的簡單疊加,而是要打破傳統的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的邊界,通過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協同創新、系統融合,拓寬產業發展邊界,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從過去的融合實踐看,當前的文旅融合已由過去的局部、淺層次的要素融合、形式融合向全局性、深層次的產業融合、價值融合發展。“十五五”時期,要將文化旅游業培育成為支柱產業,應在推進文旅融合的深度與廣度上做文章。
健全文旅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建立推進文旅融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文旅深度融合發展工作的統籌部署、協同推進,將推動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納入“十五五”時期各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優化健全促進文旅融合發展的扶持政策體系,探索文化旅游業核算統計體系,為各地文化旅游業發展提供政策支撐和機制保障。規范市場秩序,倡導誠信經營,公示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投訴舉報電話等。
立足多元化消費場景,加快培育文旅融合新業態。目前,銀發群體、親子家庭、年輕一代日益成為文旅消費新主力。應針對不同文旅消費群體的偏好特征,挖掘文旅資源,創新文旅業態,打造與分眾消費場景相匹配的文旅融合產品,以新需求引領新供給,形成文旅消費新賽道。推進“文化+旅游”“文旅+百業”跨界融合,構建文體旅、文商旅、農文旅等多樣化的跨界新型消費場景、消費產品,以新供給創造新需求。加強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介當地特色農副產品,開發游客喜愛的文創產品。豐富夜間文化生活,在景區開展當地民間戲曲及演藝活動,打造集吃、住、行、游、購、娛于一體的旅游產業鏈,形成文旅消費新業態。
數智化賦能,激發文化旅游業創新創造活力。伴隨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5G等數字信息技術的發展與普及,文旅和科技結合成為重塑文化旅游業態、推動內容生產革新、發展文旅新質生產力的關鍵。應著力推動數字技術在文化旅游業的應用,激發數據要素潛能,促進文化旅游業技術、業態、模式、管理、制度層面的全鏈條創新創造,增強文旅產品的便利性、體驗性、傳播性和智能性,實現文化旅游業全要素生產率全面提升。(作者:谷秀青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