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年底,又有不法中介盯上了經營貸款這塊“肥肉”,聲稱自己可以牽線、代辦相關業務并快速放款,但要收取一定的中介費用。針對此類行為,近日多家商業銀行發布公告稱,該行未與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開展個人經營貸款業務的營銷合作,借款人如有需求,可直接通過銀行線下網點、手機銀行APP等正規渠道辦理。
我國商業銀行的個人經營貸款通常被列入普惠金融考核范疇,是一種用于支持個體經營者合法合規經營、擴大生產規模、提高資金流動性的貸款品種。今年8月,為了降低服務業經營主體的融資成本、激發消費市場活力,多部門聯合印發《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政策實施方案》,年貼息比例為1個百分點,單戶最高可享受貼息1萬元。貼息對象涵蓋8類經營主體,涉及餐飲住宿、健康、養老、托育、家政、文化娛樂、旅游、體育等主要消費服務領域。
然而,由于金融市場天然存在較為突出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借款人與銀行之間的信息差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有些不法中介鉆了借款人不了解信貸業務流程的空子,誘導借款人通過該中介辦理業務,并謊稱收取服務費是“行規”;有些不法中介專門向個人征信存在一定瑕疵的借款人下手,利用他們著急借錢但又怕借不到錢的心理,設置高額收費陷阱;有些不法中介則“幫助”借款人騙取、套取經營貸款,然后將其挪用至其他領域,如股市等。
借款人不論落入哪種陷阱,都將付出高昂代價。一方面,借款人如果從銀行正規渠道申請貸款,除了合同明確約定的貸款利息,無需支付任何費用,所謂的貸款服務費、貸款手續費、委托代辦費等,通常都是不法中介騙取不法收益的幌子;另一方面,借款人如果默許不法中介為其偽造流水、包裝空殼公司,并通過這些手段獲得向銀行申請經營貸的資格,就涉嫌騙取銀行貸款,很可能會被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此外,借款人如果將經營貸款違規挪用至其他領域,一經發現將承擔違約責任,不僅可能被銀行要求提前還貸,還可能影響個人征信,賠了夫人又折兵。
因此,借款人要時刻繃緊風險防范這根弦,提高風險識別能力,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謹防落入陷阱。首先,借款人如果確實有資金需求,一定要通過正規金融渠道辦理相關業務,切莫因為怕麻煩、懶得跑,就貿然將自己的個人信息交給中介機構代辦。其次,申請貸款時,借款人一定要多留個心眼,如果有人誘導你偽造申請材料,應立刻拒絕,始終確保申請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再次,簽署合同時,借款人要認真閱讀相關條款,重點關注利率、費用、權利義務、風險提示等重要內容,尤其要留意是否存在“借貸搭售”“捆綁銷售”等行為。根據金融管理部門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將存款、理財、保險、基金、貴金屬、信用卡等任何與貸款無關的金融業務作為客戶辦理貸款的前提條件。最后,獲得貸款資金后,借款人要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可隨意挪用。(作者:郭子源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