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京訊(記者薛晶晶)逛超市乳制品區時,酸奶、發酵乳、風味發酵乳、乳飲料等品類琳瑯滿目,不少消費者難以區分、容易選錯。近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結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發酵乳》(GB19302—2025)、《含乳飲料》(GB/T21732—2008)等相關國家標準發布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注意查看產品標準執行號,區分各類產品,避免選錯。
據江蘇省市場監管局介紹,發酵乳與風味發酵乳均俗稱酸奶,但原料和成分存在明確區別。其中,發酵乳是以生牛(羊)乳、食品工業用濃縮乳、乳粉中的一種或多種為原料,經殺菌、發酵后制成的pH降低的產品,通俗可理解為“原味酸奶”;風味發酵乳則是以不低于80%的生牛(羊)乳、食品工業用濃縮乳、乳粉中的一種或多種為主要原料,添加其他原料,經殺菌、發酵后pH降低,發酵前后可添加食品添加劑、營養強化劑、果蔬、谷物等制成的產品,即“其他風味酸奶”。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消費者易將風味酸奶飲品等同于酸奶。江蘇省市場監管局指出,這類產品實際屬于含乳飲料,并非酸奶,其執行標準為《含乳飲料》(GB/T21732—2008)或相關食品企業標準。
發酵乳、含乳飲料的乳含量和蛋白質含量數據對比圖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供圖

根據《含乳飲料》(GB/T21732—2008)規定,含乳飲料是以乳或乳制品為原料,加入水及適量輔料經配制或發酵而成的飲料制品,可分為配制型含乳飲料、發酵型含乳飲料、乳酸菌飲料。由于該標準未限制乳含量,即便添加極少量生乳或牛(羊)奶,也可歸為含乳飲料,其蛋白質含量遠低于牛(羊)奶,不能替代牛(羊)奶飲用。
此外,2025年3月新修訂發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發酵乳》(GB19302—2025),相比舊版有七大重要調整,江蘇省市場監管局逐一進行了解讀。在適用范圍上,新標將“適用于全脂、脫脂和部分脫脂發酵乳”修改為“適用于發酵乳和風味發酵乳”;原料方面,發酵乳、風味發酵乳定義中新增“食品工業用濃縮乳”為原料,還將“80%以上”明確為“不低于80%”,進一步規范原料使用;菌種名稱上,“嗜熱鏈球菌”修改為“唾液鏈球菌嗜熱亞種”,“保加利亞乳桿菌(德氏乳桿菌保加利亞亞種)”調整為“德氏乳桿菌保加利亞亞種”;微生物限量方面,刪除酵母菌限量要求,既不降低安全標準,還能豐富發酵口感;檢驗方法上,增加“凝固型產品可置于原包裝中”的要求,同時修改了酸度和脂肪的檢測方法;酸度標準由“≥70°T”修訂為“≥60°T”,企業可據此縮短發酵時間、減少糖添加量,消費者飲用時口感也更輕盈溫和;產品名稱方面,新增允許使用“脫脂、部分脫脂、全脂”等脂肪含量描述性用語的規定,讓標簽標識更明晰,方便消費者快速判斷。
消費者該如何快速區分產品類型?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給出了關鍵辨別方法:注意查看產品標準執行號。產品標準執行號是食品標簽強制標示項,若包裝上標注GB19302,則該產品屬于發酵乳或風味發酵乳;若標注GB/T21732,則屬于含乳飲料。消費者可通過這一標識快速精準區分,避免選購失誤。